与邻居约定“不得挡住我别墅的风景”靠谱吗?猫先生官方网站
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23-05-14 20:08:38

  猫先生官方网站张永花巨资购买了一座位置极佳的独栋海景别墅,推窗就能瞭望大海。为了保证自己瞭望海景的权益今后不受影响,他跟他前面的地块使用人李丰约定,李丰将来所建建筑物不得高于张永别墅一楼窗户的高度,为此,张永每年给李丰两万元补偿。双方还去房产部门进行了登记。

  三年后,李丰将该地块转让给了王五。王五拿到地后,准备在张永别墅正前方修建一座三层楼房,修好后,张永瞭望海景视线将被遮挡。张永向王五提出异议,遭到拒绝,于是向法院起诉。

  “瞭望权”、“观赏权”等权利类型,保障的是居民视野开阔,以及由此带来的精神上愉悦。

  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相邻一方“瞭望权”、“观赏权”等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相邻权利。张永不能像主张通风、采光、日照等权利那样,要求相邻的建筑或设施不阻挡自己的视线,妨碍欣赏美景。

  但是张永可以通过与相邻权利人签订合同来约定享有这些权利,也就是在相邻土地上设定地役权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利用他人的不动产,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猫先生官方网站。

  可见张永与李丰签订的地役权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。《民法典》还规定,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猫先生官方网站。当事人要求登记的,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;未经登记猫先生官方网站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  那么这个案子中,张永和李丰还将地役权合同去房产部门进行了登记,所以就取得了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,因此,这个地役权合同对王五也有约束力。如果王五未查阅有关部门的登记文件,是自身的过错,不能免除其义务。